基本情况:
党员,1987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90年获得律师资格
职业经历:
1987年7月至2000年9月在山东省警官学校教师,讲师。
1991年3月至1996年3月在山东金桥律师事务所从事兼职律师工作;
1996年3月至1999年5月在山东正诚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2000年11月至2007年1月在山东天乙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合伙人;
2007年3月至至今在山东舜达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合伙人,副主任。
擅长领域:
房地产、金融、国内贸易、合同、刑事辩护、行政诉讼,仲裁等。
主要业绩:
贺广良律师长期从事法律教学和律师业务工作,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修养和相关专业知识,法律实务经验丰富。擅长房地产、金融、合同、国内贸易、医疗、行政、刑事辩护业务。先后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分行、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华夏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尤其擅长房地产业务,担任山东金羚置业有限公司、济南新盛事置业有限公司、济南园林开发建设集团、济南园林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红叶谷生态文化旅游区等法律顾问十年以上,为其提供了全方位的房地产法律服务。曾办理过上百起刑事辩护业务,尤其擅长对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案件的辩护,从业以来已有多起无罪辩护的成功案例。受到当事人好评。
论著:虚假陈述民事行为责任的法律基础的分析
获2007年山东省律师论坛论文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