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培训经历:
2010年至2013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民商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4年至2009年山东政法学院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执业领域:金融、公司、不良资产处置、证券、仲裁、保险法等。
主要从业经历及业绩
● 代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唐山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 代理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枣庄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 代理上海某公司与广东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 为海阳核电二期工程项目银团贷款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在内的7家银行组成的银团的律师,在借款人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向银团贷款312.3523亿元过程中,代表银团与借款人谈判,起草各种法律文书,并向银团出具法律意见;
● 办理国家开发银行与禹城某公司6500万元债权转让业务;
● 办理山东舜和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与枣庄某公司股权转让业务;
● 参与天津银行与某公司涉及3000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 代理济南市舜耕山庄商务会所与某装饰公司的装饰合同施工纠纷案等;
● 代理禹城某公司与烟台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 为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重大专项CAP1400示范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组成的银团的律师,代表银团与借款人谈判,起草各种法律文书,并向银团出具法律意见;
● 为国家开发银行出具多份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