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领域:
公司、合同、房地产、金融证券、不良资产处置、物业纠纷、劳动、侵权、婚姻家庭
学习培训经历:
2007年至2010年在四川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3年至2007年在山东建筑大学法政学院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执业经历:
2010年8月至今,山东舜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0年6月至2010年8月,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
主要业绩:
张泽军律师法学理论知识扎实。平时注重我国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对我国各领域的基本法律规定、相关司法解释、配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均有系统学习和理解,对新旧法律变化的热点积极关注。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涉及律师业务领域广泛,办理过涉及银行、票据、不良资产、房地产、公司、知识产权、人身伤害和交通事故、劳动、婚姻家庭等方面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张泽军律师尤其擅长各类合同法律事务。曾多次为所服务的银行金融机构的各种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债权转让合同、涉外贸易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合作协议等合同进行审查、修改和出具法律意见书。曾多次为所服务的公司起草和审查各类合作协议、委托管理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等合同。
张泽军律师正在和曾经提供常年或专项法律服务的单位主要包括:
● 天津银行股份公司济南分行
● 山东舜和酒店集团
● 山东试金集团
● 山东国际会展管理有限公司
● 山东大厦酒店管理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张泽军律师正在和曾经办理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主要包括:
● 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现钞押运服务合同》审核;
● 舜和酒店集团房屋租赁合同;舜和酒店《酒店咨询、委托管理服务合同》
● 兴业银行济南分行应诉济南诚基房地产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作为银团律师成员为海阳核电一期工程项目银团贷款提供法律服务,与借款人谈判,起草《银行间协议》,修改银团贷款合同及相关融资文件,并向银团出具法律意见;
● 山东大厦商铺租赁合同及配套写字间租赁合同;
● 兴业银行济南分行房屋租赁合同;
● 浙商银行济南分行房屋租赁合同;
● 济南市试金集团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商标使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 华润电力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相关附件;
● 在菏泽市恒达热力有限公司、山东天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菏泽和平大酒店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抵押借款;
● 在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收购菲利克斯公司股权项目银团贷款《担保银行间合作协议》;
● 山东鲁南牧工商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借款合同补充协议》和新增《保证合同;
● 国家开发银行《Petróleos de Venezuela,SA $1,500,000,000 Trade Related Term Loan Credit Facility Distribution Strategy Agreement(委内瑞拉国家石油公司15亿美元与贸易有关的银团贷款分销策略协议)》;
● 国家开发银行东营机场扩建项目《借款合同》和《质押合同》转让协议书;
主要论著:
● 《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研究》,川达法学基金研究课题
●《探析案件承办人制度 》
●《浅析国际刑事法院与中国》,发表于党类核心杂志
●《印度宪法中的国际法制度》,四川大学“985工程”“南亚与中国藏区”平台研究成果。
● 政府灾后重建规划与灾民意愿与《城乡规划法》协调机制研究,四川大学法律适用研究中心研究课题
取得的荣誉:
2003~2006年度 每年度均获得奖学金及三好学生称号
2008~2009年度 四川大学二等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