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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出席并见证山东山水水泥集团“13MTN1”2017年度第二次持有人会议

发布时间:2017-06-29 10:00:47     来源:舜达律师    浏览次数:0

     2017年6月21日, 我所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张胜锋、张倩律师出席并见证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7年度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在《会议公告》中均已提前告知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和非现场形式召开,经本所律师见证并核查出席会议持有人的参会 资料和表决回执,会议召开程序和投票结果均符合《会议规程》、《募集说明书》等规定,合法有效。
    会后,我所出具法律书,圆满完成见证工作,承办律师严谨的工作态度受到委托人 的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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